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单位2019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单位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示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符合各事业单位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41日,即报考岗位年龄在35周岁及35周岁以下于198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

2019年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hrss.gov.cn)、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ygj.yn.gov.cn)和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查询。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先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www.ynpta.net)进行网络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并提交审核。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报考人员在2019年4月16日00:00至4月18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71-63801959。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4月17日09:00至4月19日18:00。

(三)报名流程和要求

报名主要流程有:登录、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审核、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

1.登录

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

2.注册

已在该网站注册过个人用户的报考人员请直接登录;未注册的报考人员,请先点击首页上的“新用户注册”,再自编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请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

3.填写报名信息

点击首页上的“网上报名”链接,打开当前正在报名的考试项目目录,点击要报考的考试名称,即可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按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最后保存数据并上传近期免冠照片。

4.提交审核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后,报名页面上会出现“提交审核”按钮,点击此按钮并确认后即完成提交审核。报名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

提交审核后,将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所填写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一般在1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可在提交审核后1至2个工作后登录报名页面查看审核结果,资格初审的截止时间为4月19日18:00,报名系统将延迟于4月20日24:00关闭以提供考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拨打咨询电话0871-64150208)进行咨询。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4月25日至考试当日9:00,使用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www.ynpta.net)自行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纵向打印),并妥善保存。参加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方可进入考场。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承办,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考试分为三个类别:综合管理类,主要适用于会计岗位;教师类,主要适用于幼儿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主要适用于保健员岗位。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在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公示。

1.笔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昆明。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二)面试与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址:用人单位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要求: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个人诚信承诺书》;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原件;

5)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考生必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6)2张近期免冠小一寸证件照片;

7)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则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2次后如达不到1:3的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水平,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岗位专业水平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综合成绩视为不合格,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在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考察

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考察人员名单在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公布。

五、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在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公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2次后仍不合格时,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体检须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首次体检结果如有异议,可于获得本人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申请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复检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医院完成复检。考生只能申请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为保护报考人员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七、工作纪律

(一)遵守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的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

(三)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对在考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按规定从严处罚。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遵守和执行网上报名时所签“诚信承诺书”所涉及的内容。

(二)报考人员应按照国家和我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本招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871-64150208(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国防路136号综合楼一楼101室)

监督电话: 0871-63639853(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

 0871-63609886(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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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2日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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