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检察机关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实施办法(试行)》、《昆明市检察机关2021年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2021年昆明市检察机关决定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昆明市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4名。岗位设置详见《昆明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设置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设置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招聘的人员要符合以下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学历要求以岗位设置表为准;
  4.年龄要求以岗位设置表为准;
  5.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各招聘单位在符合基本资格和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对拟招聘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生源地或户籍、民族、岗位设置等条件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设置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公开招聘统一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短信或来电报名。现场报名由昆明厚致百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昆明市春城路289号国贸中心10号门写字楼一楼113室。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以便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可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站下载,也可报名现场领取)。
  (2)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 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要求用袋装好,袋子及相片背面均需写明本人姓名)。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参加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准考证现场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和有效身份证(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方可进入考场。逾期未领取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笔试成绩记为0分,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不受限制。
  笔试由昆明厚致百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
  笔试地点在昆明市,具体的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为《昆明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测评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掌握时事政治、法律常识、检察业务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不及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携带2B铅笔、碳素笔以及橡皮擦,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和地点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笔试分数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及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适时公布。
  (二)岗位技能测试
  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排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出现放弃的情形,经一轮递补后不再递补,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的方式为上机测试,主要内容为看打和听打,满分为100分,看打和听打各占50分。
  岗位技能测试由昆明厚致百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采取网站公布信息、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具体的时间、地点等。
  岗位技能测试及格分为60分,测试结束后应当场公布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不及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三)面试
  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的情形,经一轮递补后不再递补,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由各招聘单位在各单位官网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面试结束后,应当场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3:3:4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及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六、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和考察阶段有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按综合成绩排名向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各招聘单位在综合成绩基础上,结合体检、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聘用的书记员名单,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八、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九、其他事宜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4.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及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为此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发布的网站,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5.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0871-66057058。
  6.本公告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昆明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设置表》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1日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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