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保障工作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政策规定,五华区人民法院现委托昆明玄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考试、考核按比例择优录用。
二、招聘性质和岗位
(一)招聘性质
此次公开招聘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由昆明玄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二)招聘岗位
1.此次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2名。
2.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3.工作地点:昆明市五华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招聘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不良嗜好;形体端正,无纹身、无染发、无色盲、无口吃;
6.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8.自愿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9.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上传证明材料);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具有熟练驾驶两轮摩托车和中、小型客车驾驶员;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具有警务实战及军体技能优势特长并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12.从事辅警工作正常离职后不满90天的;
13.未正式毕业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14.因酒驾、醉驾被公安机关处理的;
15.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报名方式、时间、报名流程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www.ynpta.net)进行网上报名,并了解报考相关考试信息。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分为报名期(2024年9月9日00:00至9月17日24:00)和查询期(2024年9月18日00:00至9月19日00:00)两个阶段: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期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络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并缴费。
注意:报名期可以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修改(含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信息修改)、提交审核、缴费,如果审核未通过者可改报其他岗位。查询期不再接受新的报名,已通过审核未缴费的考生在此期间可通过支付宝缴费。
(二)报名流程
报名主要流程有:登录、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审核、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等。
①登录
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
②注册
之前已在该网站注册个人用户的考生请直接登录;之前未注册的考生,请先点击首页上的“新用户注册”,然后自编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即登录(请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
③填写报名信息
点击首页左上方的“网上报名”链接,打开当前正在报名的考试项目目录,点击要报考的考试名称,即可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按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最后保存数据,提交报考申请。
④提交审核
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后提交审核,报考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所以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的正确性。
⑤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方式进行,计算机系统将根据报考者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以判断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计算机自动审核的,一般报名当天即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特殊情况要1至2个工作日查询到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可申请人工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报考信息不得再修改。
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该考生应聘资格。
⑥缴费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缴费方式。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可通过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报名结束(即查询期结束)仍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南省收费许可证》(滇发改费昆官政字〔2011〕第013001号)规定,凡报考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人。
缴费流程: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点击“通过支付宝交考试费”按钮,进入支付宝页面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后支付宝页面上会有成功付款的提示,从支付宝页面再跳转回考生报名信息页面上后报名状态会显示为“报名成功”。若因网络及支付系统延迟等因素导致交费系统确认滞后,最迟在24小时内完成系统确认,如果交费成功但24小时后报名状态仍为未交费时,请及时通过网站管理员进行人工对账,联系电话0871-67321135。
⑦准考证打印
9月19日上午9:00至笔试当天上午9:00(笔试和体能测试时间暂定为9月22日,请提前打印准考证以免错过考试,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查看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的相关通知)。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招聘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或通讯地址变更,联系不到考生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报名资格初步审查不合格的,并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通知安排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男1000米、女800米、纵跳摸高共两项,每项各100分,每项成绩按50%计算体能测试成绩,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标准评分表详见公告附件。
(六)笔试
方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行测时政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按百分制计分,不指定考试用书。
(七)面试
参加完体能测试和笔试后,体能成绩加笔试成绩按性别由高到低排名,并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拟录用人员的面试的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八)体检和政审
按体能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排名前2名人员,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1.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人员,在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名在前。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特殊标准(试行)》,按具体通知要求统一到指定的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个人承担。
3.政审由考生自行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递补。期间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放弃或未如实申报个人基本情况等情形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九)公示
在总成绩基础上,结合体检、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四、岗前培训、聘用管理、劳务费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一)岗前培训
考核及体检合格的人员参加五华区人民法院组织的岗前培训。未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以本岗位总成绩高分者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分者递补,若无递补人员时,取消岗位,不再调剂。
(二)聘用管理
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五华区人民法院工作。合同期满后,对能够胜任岗位要求,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根据实际岗位需求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月支付工资办理五险一金(入职一年后购买公积金)。保险的参保标准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进行调整,不影响劳务派遣人员的实发工资。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联系不上聘用人员本人的;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和本次招聘相关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考的人员为非编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四)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五)本公告由昆明玄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十、联系电话
15368201212 何老师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科:0871-68261508
区纪委区监委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0871-63628684
附件:
1.《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
2.《体能评分标准纵跳摸高》
3.《体能评分标准1000米》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昆明玄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6日
发布日期:2024-09-06 17: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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